三亚海洋实验室关于申报2025年省重点研发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省重点研发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通知详见网址https://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406/t20240622_3685016.html)转发给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2025年省重点研发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二、揭榜流程

(一)意向对接。有关单位对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拟定项申报书,720日前,向发榜方提出揭榜意向。发榜方联系方式请与省科技厅对口业务处室对接获取。

为做好后续对接、遴选工作请有意向的申报人最迟于715日前向科技创新发展部报送揭榜意向

(二)揭榜遴选。发榜方通过专家评审、行政审定等方式于810日前择优遴选确定揭榜方。发榜方应对揭榜方科研场所、设备、人员、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后,为揭榜方出具同意推荐及配套经费承诺书,确保揭榜方具备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条件。

(三)网上申报。揭榜方根据发榜方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网上填报,填写项目申报书。

(四)项目论证。省科技厅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及补助金额。

(五)项目完善。省科技厅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揭榜单位对申请书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进行修改完善。发榜方、揭榜方签订揭榜技术合同,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六)揭榜公告。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和经费安排建议,经行政审定、公示后,下达立项批文,组织发榜方、揭榜方签订项目任务书,拨付项目经费。

三、相关要求

(一)揭榜挂帅项目按照《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31号)、《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29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三)项目查重范围:

1. 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包括:省重点研发项目(包括公开征集、定向征集、联合征集、揭榜挂帅、应急攻关等项目)、院士创新平台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省科技人才创新项目BCD档及留学生项目、南海新星科技创新人才平台项目、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等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

2. 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需省科技厅备案查重的科研项目。

(四)限报要求:

1.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可申报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与在研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之和不得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报某类别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立项不超过2项。

2. 项目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成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且通过单位审核,在当期申报阶段,可视为非在研项目;在后续立项评审过程中,该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停止项目立项流程。

3. 绩效评价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专指企业承担单位)或负责人申报资格时间从发文之日起算。

4. 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率20%以上视为雷同项目,不予立项。

(五)揭榜挂帅项目的揭榜单位(含合作单位)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关联单位。对弄虚作假或故意串通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本批揭榜挂帅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815日,请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四、联系方式

三亚海洋实验室科技创新发展部:周海珍,38248899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400-161-6289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咨询:65313760

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方向:6530992265323068

现代农业方向:6534262665384597

社会发展方向:6629035765328752

附件:

1. 2025年省重点研发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 发榜项目榜单汇总表

3. 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模板

4. XX发榜单位关于推荐**研究项目申报海南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及配套经费承诺的函

5.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模板

6. 填报申请书操作手册

7. 揭榜挂帅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三亚海洋实验室科技创新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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