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s://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404/t20240426_3654141.html)予以转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方向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是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支持海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及医学科学领域。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五类,分别是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和企业人才项目。其中青年基金项目增设了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简称“优青”项目)。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式为前资助,根据专项经费总量,统筹安排。面上项目申请经费为8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为6万元,优青项目申请经费为30万,高层次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为10万元,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请经费为35万元、企业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为10万元。企业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2配套。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中央在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公益性机构、国有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开始时间统一为2025年1月1日
二、申报人主要条件
(一)面上项目
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2025年1月1日年龄未满55周岁。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的需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超过3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可申报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与在研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之和不得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作为负责人承担2项以上(含2项)海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在项目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阶段性取消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申报资格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
(二)青年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除符合上述面上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外,同时要求负责人年龄:2025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优青项目申请人在此之上还应该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
(三)高层次人才项目
要求负责人除符合上述面上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外,为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或其授权的机构部门认定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并需要在申报系统中上传高层次人才证书。高层次人才证书有效期应在本通知发布之后。
(四)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项目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除符合面上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外,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团队核心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5年来曾主持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 申报人须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同时,有合作研究单位需要上传合作单位协议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请有意向申报科学基金的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姓名和项目类型报送至科研创新发展部。
(三)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6月7日17:00,为保障项目申报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预留一定的应急反应时间,请务必于6月1日9:00之前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员审核。联系人:周海珍,0898-38248899,zhouhaizhen@ouc.edu.cn。
三、相关限项要求
(一)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对各单位的限项申报要求,我单位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合计限项数为3项。其中青年基金项目申报的数量不低于1项。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二)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首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不受限项指标限制,依托单位在推荐函中备注。
附件:
三亚海洋实验室科研创新发展部
2024年5月7日